读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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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书馆开放时间有关规定

 

1.正常开放时间

全年8:00—21:00。

2.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原则上闭馆。

3.每日闭馆前工作人员提前10分钟通知读者离馆,以便做好闭馆准备工作。

(二)读者入馆须知

 

1.读者依权限进入图书馆。

2.读者离馆时须通过安全检测门,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资料不得出馆。

3.读者入馆后,禁止在馆内喧哗,入馆后须将手机调至静音。

4.读者需保持馆内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5.读者要尽到维护馆内秩序的义务,不抢占阅览座位,不挪动阅览桌椅。

6.言谈举止文明,衣装整洁大方,禁止穿背心、拖鞋入馆。

7.禁止读者携带水以外的食物和饮料入馆,雨天雨伞在门卫处统一存放,不带入馆内。

8.严禁读者在馆内吸烟、用火、使用大功率电器。

19.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撕裁、污损书刊资料,不得涂抹刻画和破坏馆内设施设备。

10.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张贴、散发广告等宣传品。

11.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停借、禁止入馆、纪律处分等处理。

(三)读者借阅规定

 

1.借书册数

教师读者12册/人(含定额6册)

学生读者8册/人(含定额6册)

2.借书期限

一般图书:教师读者180天,学生读者30天。

教参资料(定额图书):150天

3.续借

时限:即将到期(7天内)的图书能且只能续借一次,续借时间为30天。

方法:

(1)人工:到图书馆服务台咨询工作人员进行续借

(2)使用校园卡卡号在图书馆检索机或个人电脑登录图书检索系统续借;

(3)使用校园卡卡号登录手机移动图书馆APP续借;

    

(移动图书馆二维码)

(4)使用校园卡卡号登录图书馆微信客户端续借。

    

(图书馆微信服务号二维码)

4.逾期

(1)逾期:所借图书逾期且长时间不归还,将会对读者实行禁止借阅,同时通报至系部班级。

(2)假期:假期期间到期的图书,假期内不计算超期,但须在开学两周内归还,否则按实际超期天数累计。

5.自助借还流程

使用自助借还机,登录个人账号(原始密码为个人身份证后六位)借阅图书,还书无需登录。自助借还不成功时,可向服务台工作人员求助。如因自己操作出现还书不成功的情况,责任自负。

读者借书前请检查图书,如有污损应要求工作人员加盖污损章,否则将按《书刊遗失、损坏赔偿规定》进行处理;

(四)读者阅览规则

 

1.读者依权限进入图书馆,离馆时须通过安全检测门,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资料不得带出馆。

2.实行“藏、借、阅、咨”为一体的“大流通”管理模式,读者入馆后,可自由进出各楼层的借阅区和自习室阅览学习。

3.期刊阅览室的期刊和报纸,只能在本室内阅览,读者原则上不得带出,也不得带其他借阅区的未借图书进入期刊室。

4.维护室内秩序,不抢占阅览座位,不挪动阅览桌椅,离开时带走个人随身物品,工作人员每天闭馆前对遗留在馆内的个人物品进行统一登记清理,造成的损失由物品遗留者个人承担。

五)读者违章行为的处理规定


1.对无权限且意图强行入馆的读者,图书馆有权拒绝其入馆,并通知学生管理部门或安全保卫部门处理。

2.对首次未办理借阅手续将书刊带出馆外的读者进行警告、登记存档、停借1个月,并在图书馆内通报;对两次及以上违反者,视为偷窃行为,取消当事人的借书权限,处以所窃书刊、资料价格10倍的罚款,并移交学生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3.对违反《读者须知》相关规定或其他妨碍他人学习、影响公共卫生和安全、不服从管理等行为的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制入馆、或通报学生管理部门给予纪律处分等处理。

(六)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办法


1.图书遗失,读者可以自购相同正版全新图书(书名、作者、出版社等必须一致)抵赔。

2.遗失图书且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抵赔此图书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国内出版的社科类图书,按实际价值的2倍赔偿;专业图书、定额图集,按实际价值的3倍赔偿。

(2)原版外文图书,按实际价值的3倍赔偿。

(3)遗失成套多卷本中的1册或数册图书,按全套图书价格予以赔偿,且当事人不得索取其它卷册。

(4)圈点、批注、污染、损毁图书者,视情节轻重,按书价的1/3至3倍进行赔偿。

(5)丢失报刊:

   A、能够零购的单份、单本现期报刊按单份、单本原价的2倍赔偿;不能零购的期刊按全年价格赔偿、报纸按全月价格赔偿。

   B、合订本报刊,若损坏其中的一本,能够配补的,按全套价格的2倍以上赔偿。其中中文按2倍、外文按3倍赔偿。对不能配补的而需要到其他单位复制的,另加复印费。

(6)未标明价格的书刊资料,参考同类、同出版时间书刊资料的价格相应赔偿。

3.以上关于图书遗失所产生的赔偿费用将按期汇总交至财务。

(七)图书馆勤工助学管理规定


为规范图书馆勤工助学工作,保障图书馆工作正常有序运行,根据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图书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岗位设置

图书馆根据工作需求,设置服务台、期刊室、借阅区一至六等岗位,各岗位人员数根据学校下拨的勤工助学名额数和实际工作需求灵活调整。

服务台负责对归还图书分类送返各书库,协助办理读者账号的密码修改、借阅逾期处理、损坏赔偿等业务,解答读者的各种咨询,完成值班老师交待的其他工作事项等。

期刊室负责期刊加工上架、过刊装订下架、书架上图书整理和卫生清理、巡视借阅区消除安全隐患、对读者咨询进行解答及老师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借阅区一至六负责新书及归还图书上架、书架上图书整理和卫生清理、图书排架调整、巡视借阅区消除安全隐患、对读者咨询进行解答及老师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将根据岗位特点制定详细的岗位说明书,明确具体工作内容、操作规范和质量标准,并在上岗前对学生进行培训说明。

2.申请条件

(1)本校在籍学生,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

(2)责任心强、细心踏实、时间充足学有余力。

(3)讲文明懂礼貌,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与团队协作精神。

(4)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工作中能熟练掌握大学生信息素养基本知识。

(5)能够积极参与图书馆组织的各项活动。

(6)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申请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在今日校园APP-服务-勤工助学中查找图书馆岗位的有关信息并提交申请(默认统一申请“图书期刊整理岗”),申请内容中应对个人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情况、申请岗位理由及可工作时间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2)资格审核:图书馆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学生的品行表现及申请岗位的适配性,并筛选出人员名单组织面试。

(3)面试考核: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参加图书馆组织的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沟通能力、责任心、对图书馆工作的了解程度等。图书馆对面试通过人员将组织岗前实习培训。

(4)岗前实习:面试通过人员在上岗前需参加图书馆组织的岗前实习,实习内容包括集中学习图书馆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服务规范等,并指导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工作合格者通过实习正式安排岗位,工作不合格者实习不通过。

4.工作时间与考勤

(1)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8小时左右,月工作时间32小时

(2)考勤:各岗位指定专人负责勤工助学学生的考勤记录,采用签到表+钉钉打卡的方式,每次上岗、离岗需按规定签到签退。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需如实记录。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岗位需求与学生课余时间协商确定。应严格按照排班表上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班的需要按规定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3)请假: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须至少提前一天(急特殊情况除外)请假并说明原因。

(4)旷工:未经批准擅自不到岗视为旷工。当月连续旷工2次或累计旷工达到4次,或请假过多影响工作正常运转的,可提前终止其工作。

5.劳动报酬与发放

(1)报酬标准:20元/小时,月工时上限32小时,并根据工作时长核算报酬。

(2)核算依据:以用工部门记录的、经审核的考勤表和学生钉钉打卡记录为依据核算实际工作时间。

(3)发放流程:用工部门每月按时汇总、审核本部门勤工学生的考勤和工作情况,填写当月的勤工助学考勤表,经图书馆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相关部门按规定程序将报酬发放至学生本人银行卡。

(4)扣减规定:对于迟到、早退、旷工、漏打卡、工作内容不合格等情况,按规定扣减相应报酬。

6.考核与奖惩

(1)考核方式:图书馆对勤工助学学生日常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每月汇总情况,考核内容包括出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质量、文明礼仪等方面。月工作量不满24小时、者累计扣除报酬超过5小时以及在图书馆组织的活动中未达到要求的,当月考核不合格。

(2)奖励措施:对于表现优秀的学生,图书馆予以通报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推荐参评校级勤工助学先进个人。

(3)惩罚措施: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工作不合格的学生,按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及扣除相应报酬的惩罚。

7.终止与解聘

学生因学业、个人意愿等原因可提前一周提出口头或书面申请,终止勤工俭学工作。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图书馆有权立即终止其岗位工作并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图书馆规章制度。

(2)工作态度恶劣,经教育不改正。

(3)个人行为给图书馆造成了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4)连续或累计旷工达到规定次数。

(5)当月考核不合格。

(6)其他不适合继续担任该岗位的情况。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社团名称

本社团全称为“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简称“图管会”。

第二条 社团性质

图管会是在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图书馆直接领导和具体指导下,由在校学生自愿组成,以协助图书馆管理、服务广大师生、促进书香校园建设为宗旨的公益性、服务性、学习型学生组织。

第三条 社团宗旨

1.桥梁纽带: 搭建图书馆与读者(尤其是学生读者)之间沟通的桥梁,及时反馈读者需求与建议,宣传图书馆资源与服务。

2.服务师生: 积极参与图书馆日常管理、读者服务、阅读推广活动,提升图书馆服务质量与效率。

3.自我管理: 培养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提升组织协调、沟通表达和团队协作素养。

4.营造氛围: 协助营造文明、安静、整洁、高效的图书馆学习环境,推广阅读文化,建设书香校园。

4.实践育人: 为成员提供实践锻炼平台,提升信息素养、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条 指导机构

图书馆指定馆员担任图管会指导老师,负责社团的总体方向指导、业务培训、活动审批及日常监督。

第五条 社团构成

图管会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部门负责制。设主席团及若干职能部门。具体部门设置可根据图书馆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建议常设部门包括(但不限于):

(1)主席团: 设主席1名,副主席1-2名。

职责: 全面负责图管会工作;制定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召集并主持全体会议及部长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代表图管会对外联络;向指导老师汇报工作;监督各项制度的执行。

(2)办公室: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职责: 负责日常事务(会议通知、记录、考勤、档案管理);负责社团日常出勤;成员信息维护;内部沟通协调;制度建设。

(3)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职责: 负责图管会及图书馆活动的策划、宣传与推广(海报、展板);图书馆资源与服务宣传;阅读推广活动组织与执行;社团形象建设。

(4)策划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职责: 策划与组织各类读者活动(读书会、讲座、展览、竞赛、文化沙龙等);撰写活动方案;协调活动资源;活动现场执行与保障。

(5)网信部:

职责: 协助图书馆数字资源宣传与简单推广;参与图书馆网站/新媒体平台内容维护(部分);提供活动技术支持;收集反馈数字资源使用问题。

(6)文学记者站:

职责:定期为图书馆自媒体账号提供文字和视频素材(如图书推荐),负责读者活动的拍照摄影、后期制作,并撰写活动新闻稿。

第六条 干部产生与任期

1.主席团成员: 由上一届主席团、指导老师及主要干部提名,经全体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图书馆批准。任期一般为一学年,可连任一次。

2.各部门部长/副部长: 由主席团提名,经指导老师同意后任命,或通过公开竞聘选拔产生。任期一般为一学年。

3.换届: 每年9-10月进行换届选举和工作交接。

第三章 成员管理

第七条 成员资格

1.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在校学生。

2.热爱图书馆事业,乐于奉献,责任心强,具有服务精神。

3.学有余力,能保证一定的课余时间参与社团工作和活动。

4.遵守校纪校规及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

5.通过图管会组织的纳新面试或考核。

第八条 成员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正式成员)。

2.参与图管会的各项会议、活动和工作。

3.对图管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

4.接受图书馆及图管会提供的相关培训。

5.获得图书馆提供的必要工作条件(如工作证、培训资料)。

6.根据工作表现,获得图书馆提供的志愿服务证明

7.自由退出社团(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 成员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图书馆规章制度及本管理制度。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分配的任务。

3.积极参加图管会的会议、培训、活动和工作。

4.维护图书馆及图管会的声誉和形象,爱护公共财物。

5.树立服务意识,热情、耐心、文明服务读者。

6.团结协作,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7.及时向负责人或指导老师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8.按要求参加考勤。

第十条 纳新与退出

1.纳新: 每学年开学初(通常9-10月)统一组织纳新,通过公告、面试等环节选拔新成员。特殊情况下,经主席团和指导老师同意可个别吸收。

2.退出:自愿退出: 成员需提前一周向部长及主席团提交书面(或正式邮件)申请,说明原因,经批准并完成工作交接后方可退出。

3.劝退/除名: 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长期无故不参加活动和工作、考核不合格、损害社团声誉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成员,经主席团讨论并报指导老师批准后,予以劝退或除名。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一条 会议制度

1.全体成员大会: 每学期至少召开1-2次,由主席团召集。通报重要事项,总结工作,部署任务,听取成员意见。

2.部长会议: 每月至少召开1次,由主席团召集。各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布置下一阶段任务。

3.部门例会: 由各部门部长根据需要自行安排,一般每1-2周一次。布置具体工作,交流经验,进行业务学习。

4.临时会议: 遇重要或紧急事务,经主席团或指导老师同意可临时召开。

5.会议要求: 会前明确议题,通知到位;会中做好记录;会后及时落实决议。成员应按时参会,无故不得缺席。

第十二条 活动管理制度

1.各部门策划活动需提前制定详细方案(含目的、内容、时间、地点、预算、分工、应急预案等),提交主席团审核,并报指导老师及图书馆审批。

2.活动前充分准备,明确分工;活动中密切配合,确保安全有序;活动后及时总结,整理资料归档。

第十三条 档案与物资管理制度

1.办公室负责建立并维护社团档案,包括:成员档案、会议记录、工作计划与总结、活动资料(方案、照片、新闻稿、总结)、财务账目、规章制度、重要通知等。档案应定期整理,妥善保管。

2.社团物资(如工作证、宣传用品、活动器材、办公用品等)由办公室统一登记、保管和发放。成员借用需登记,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损坏或丢失需说明原因或赔偿。

第五章 考核与激励

第十四条 考核内容

对成员的考核主要依据:

1.工作态度: 责任心、积极性、服务意识、纪律性。

2.工作能力: 完成任务的质量、效率、解决问题的能力。

3.工作实绩: 参与活动/工作的次数、时长、贡献度。

4.团队协作: 沟通协调能力、合作精神。

5.学习表现: 学业成绩(原则上无挂科)。

第十五条 考核方式

1.采取日常考勤记录、工作记录、部门负责人评价、成员互评、指导老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2.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综合考核评估。

第十六条 激励措施

1.评优表彰: 每学年评选“优秀学生馆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部门”等,颁发荣誉证书及适当奖励。

2.服务证明: 为考核合格的成员出具图书馆志愿服务证明或社会实践证明。

3.优先推荐: 表现突出者,可优先获得图书馆提供的学习、实习、参观交流等机会,或在评奖评优、入党推优等方面获得图书馆的推荐意见。

4.能力提升: 提供图书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机会。

5.内部激励: 在社团内部会议、宣传平台上对优秀成员和事迹进行表扬。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制度修订

本制度的修改须经主席团提议,全体成员大会(或部长会议)讨论通过,并报图书馆指导老师批准后生效。

第十八条 解释权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图书馆所有。

第十九条 生效日期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